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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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7日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9月25日上午,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孟强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结合主题教育集中系统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学习活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为契机,组织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定》及全区全市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相关会议精神等内容,并组织与会人员围绕主题研讨交流,集中深化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示范市、示范县建设贡献海原检察力量。
会议要求,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注重统筹兼顾,着力解决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自身现代化的难点问题,推动法律监督质效和队伍综合素能全面提升,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开展主题教育、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高效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不断锤炼忠诚品格。压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主题教育,形成一体联动、协作配合的整体效应。坚持把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贯彻于党组中心组、检察委员会和检察人员集体学习等学习活动之中,进一步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学思想、见行动、求实效,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政治坚定引领履职有力,锤炼品格强化忠诚,确保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切实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水平。
二是增强学习自觉,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在学习教育上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用好“第一议题”制度,既要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要抓实对全体检察人员的集中教育。强化自学原文与理论辅导相结合,组织全体人员带着感情学、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一体推进线上学习与线下联动,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强读强记、常学常新,以从严监督管理确保学习有效果,以常态化督查确保学习有成果,以调研成果转化检视学习有成效,切实做到方向明确、头脑清醒、行动有力。
三是增强思想自觉,不断深化学习成效。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获,不断强化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思想自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履好职、尽好责,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转化为推动海原检察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转化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的实际成果,不断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四是增强行动自觉,不断转化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检务管理、绩效管理,规范办案流程,抓实案件质量评查,切实提升工作层次和水平。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检察人员全面、全时、全员考核体系,兑现奖惩措施,激励人员敢担当、勇创新、善作为。坚持将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统一起来,及时填补知识空白、补齐短板弱项、强化综合素能,不断提升业务能力、锤炼过硬作风、涵养专业精神,真正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努力成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自身现代化的行家里手。
五是增强检察自觉,不断兑现担当作为。注重做好结合文章,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检察工作统筹衔接起来、有机嵌入进去。各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亲自谋划、靠前指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具体安排、每一项举措都有明确要求,做到学习上一体部署、工作上一体推进、整改上一体落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促进融合发展中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做实做细法律监督,不断夯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确保主题教育与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务求实效,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整体提升,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命。